雕刻家[上篇]

#多情剑客无情剑 #G #雕刻家 66年那个时候,铁传甲已经在太原人民公安局干了十年,满心以为自己将要老死在这个铁饭碗上,后来运动了,自己估计大概还是要死在这任上,是不是老死的就不一定。当其时,举国河山一片红,红小将们接管了一切工作,公安系统首当其冲,这就令他这个反复运动中硕果仅存的一个警察显得很多余。多余的人,最好还是不要让人注意到其存在的好;场部在山脚,公安局从前倒也在镇上,后来因那建筑较为气派,就被征作了大队的办公区域,单给传甲腾出一间小屋。但大家又纷纷地往那屋里堆杂物,渐渐就变成不是传甲的屋子里有许多杂物,而是杂物间里有一个传甲。后来山上公墓的守墓的老人死了,遗下三间土屋,虽然顶上的草几乎没有了,修修补补倒也堪用,况且独居不知自在多少,这样他就迁到山上去了。

山上的屋子,因为一直有人住着,各色用品虽然破烂,倒都齐全。传甲上山时,只挑了一条扁担,前面一个筐盛些衣物之类,后面挂着一串干瘪如老人口中牙齿的玉米。等到了地方,坐在尘灰漫漶的炕上,喘一口气,想到那守墓的老人,此时也不知道埋在外面乱七八糟哪个坟坑里。他活到五十多,还从没经历过这样静谧的时刻,幼年家里乌乌泱泱一大堆人,早年从军,到了晚上,大家横七竖八睡得你的头挨着我的臭脚丫,忽然被一口极痛地咬醒,而后咬他的那个臭小子还要倒打一耙,说:梦中似乎捞到一只肘子,刚要下嘴,却觉臭不可闻,一定是万恶的地主老财的圈套!咬他妈的。后来在警局也是住宿舍。——如今真正远离了人声,外面有风吹得极缓慢,由那乱坟堆里静悄悄地爬来,声音呜呜咽咽,仿佛在在向他这个到了新中国建立二十年后还被不识字的贫苦百姓称作“青天大老爷”、无论纠正多少次都没有用的人诉说冤苦。这屋子前面有门,后面有窗,从用油纸蒙着的窗口向外望去,可见得一片荒坟。此地风俗,死了人要往山上埋,称作“担山”。

警察局的日常活动,到了1966年底,缩减到只有每天的巡逻,这时候也只剩了传甲一个人,所以他一天里也就只能干得了这一件事。一个人当然不足以看顾整个太原城,所以他生活的主要内容其实是试着用那串干瘪的棒槌种玉米,只有需要补充不能自给自足生活用品时,才下山来。先花两分钱到了附近右派劳改的那座农场,给从前的同事翁天杰和翁大嫂夫妇送了点粗粮窝窝头,然后才进了太原城,进城时已经日落西山了,场部的厨房锣鼓喧天,正在打饭。

传甲轻车熟路地进了厨房,美其名曰巡逻,然后把自己种了晾好的一点粗烟丝不动声色地塞进大厨衣兜里,大厨隔着口袋捏了捏,感觉出分量,就笑开了,投桃报李地塞回给他一包盐巴,又说,“老铁同志,你辛苦了!留下来吃顿饭吧。”

要不是为了留下来吃饭,传甲又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来呢?所以他就立刻掏出饭盆,厨子的勺即刻跟来,往里面热情地扣满了,晃一晃却有水声,原来今天又吃稀的。传甲一咂嘴,那厨子却向他使眼色,叫他莫急着走,于是这一碗稀粥,他就慢慢地喝,喝酒似地皱眉咂嘴的。

太阳完全落下山时,人都散去了,食堂的锅碗瓢盆刮得干净发亮,简直不用刷,所以饭后本应打扫洗刷的时间,这厨子就闲下了,拉着传甲一起吸烟。吸烟这事和喝酒一样,有的人不爱独个儿干。

传甲没有收音机,也没有朋友,对场部发生的事情,却从来不聋不瞎,正是因此,所以倒也不介意在这里消磨。特别是厨子说到高兴处,还从碗柜底下拖出一个盆,是中午被他扣下来留着慢慢享用的半盆凉拌韭菜,分给传甲一小勺,传甲拿在手里掂了掂,把饭盆拿棉袄遮了。

厨子吧嗒吧嗒地吸着烟,先是说大队书记龙啸云打儿子打得可凶,后来说龙夫人长得甚美,就因为姓龙的在场部大院里打儿子,孩子嚎得他妈妈出来拦阻,这才叫大院里晒谷的算账的担柴火的抹墙灰的都看见了那一张面孔,真是天仙也似啊!哪天该把姓龙的也专政了,有这么好的老婆,偏藏起来,没安好心。传甲不以为意。美丽的东西都不长久,他的老同事翁大娘也算美人,早年翁天杰最爱四处结交,每每出去喝酒,必然要带上老婆,觉得面上有光。后来运动之后呢,上面说,你们太原局也要出一个指标!翁天杰接到电报,深夜到传甲屋里来喝酒,要他照顾好他嫂子和剩下的一干兄弟。这样传甲就拿着翁天杰给他的一些材料把老上司告发了。翁大娘出身好,原本能被轻轻放过,她却死活不愿意离婚,在龙啸云之前,大队书记叫上官金虹,上官书记闻言大怒,扬言:我就不信治不了一个女人!后来这个女人在下面被整治得一只眼瞎了,还是梗着脖子不松口,上官金虹听说他们的改造活动毫无进展,不由得冷哼一声,哼得人背后发凉。

至于他当时有何妙计,现在无从得知了;隔了几天,他因为放卫星有功被调走,这样才换了龙啸云。

……忽然之间,唠唠叨叨的厨子又转换了话头,告诉他场部最近出了鬼了。传甲心想这有什么好一惊一乍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鬼,何况是这种时候。厨子神秘兮兮地说,仓库附近最近一到半夜就有老头咳嗽的声音,和着风声,吓人的很。传甲嗤之以鼻,想了想说:“是劳改犯在半夜偷偷出来抓蚂蚱吃吧。入秋了,蚂蚱多。”

“老铁同志,可不能不信邪啊。”

“同志”和“信邪”两个词汇放在一起未免太怪。天色已晚,厨子肚里的货已经倒得差不多,传甲也起身告辞,看在半盆韭菜的份上,答应他会查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就是真有鬼魂,也给他赶跑。厨子千恩万谢:仓库后面就是他们厨房的人住的地方,半夜里有这种声音,确实够瘆人的。

发下此等宏愿之后,传甲立刻失忆,决定打道回府。可是一路上那个饭盆在怀里晃晃荡荡,平安带回上山他的小屋里,似乎是一件难度很高的事情,而且今晚很热闹,来来往往地准备开展一次大的批斗,路过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对他怪异地鼓起一块的棉袄投来狂热目光,路过仓库时,传甲干脆在门口一堆烂瓦旁边的避风处蹲下,决定还是先吃完再说。已经吃进肚里的食儿,就不怕别人抢了。

传甲抓起黏糊糊蔫在一起的韭菜吃,间或吃到报纸残片,就用指尖掐虱子一样捉起来,抹到旁边的瓦片上。韭菜,或者不管是什么菜吧,当然都是用粪来浇的,而纸在这个地方唯一的作用就是擦屁股。从他蹲着的地方,屋檐底下,若隐若现一个薄脆的月亮,琉璃瓦在月光下依然闪闪发亮。不过在传甲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一截绳子随风飘荡,这绳子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拿来干别的任何事情都嫌太短太细,因为百无一用而就这么幸存到如今。

这座场部的仓库,就像场部现在的办公室曾经是太原人民警察局一样,原来也有别的用途。此地曾经是一座举国闻名的园林,叫做“李园”,是在清朝做了大官,到了民国继续做大官的李家的家宅,这仓库曾经是他们的祠堂。十年前,传甲见过它清清白白、青瓦粉墙的样子,现在根本没有半分原来的模样了。树犹如此。

传甲正吃饭,忽然远处吵吵闹闹地拥来了一大帮人,他赶紧把剩下的几口狼吞虎咽地塞进嘴。正咀嚼时,人群已然到了眼前,原来是一群红小将,都是半大孩子,押着一个个子高高的青年人走来。这青年弓着腰,屈就着反拧他手臂的胳膊和劈头落下的鞭子,一伙人进了祠堂。传甲不欲多事,并不进去,只在门口悄悄地观看。

仓库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几杆称和谷子、筐之类,屋顶上结满了蜘蛛网,四壁上精美的壁画被白粉涂抹一空,用红漆补写上了标语。只有在最里面正中央的位置,还供着一尊菩萨像,低眉顺眼地望着众人。

红小将们将此人摁在菩萨像前,要他跪下,青年人顺从地说:

“菩萨没有什么跪不得的。”

就跪了下来。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让红小将们一下子落了空,更觉得不齿,好歹坏人也该有点坏人的样子,应该宁死不屈才对嘛。

为首的一个红卫兵插着手道:

“最高指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要彻底破除几千年一切剥削阶级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创造和形式崭新的无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这个人——”

他用手里拎着的棍子戳了戳青年的脸,“不仅不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反而还协助制造这些毒草!大家说,应该怎么罚他?”

于是四周又乌乌泱泱地乱起来了。那青年只是好脾气地说:“我认罚。”为首的红卫兵忽然抬了抬手,四周静下来了,包括那跪着的青年,都拿眼望着他。他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刻刀来,打开了,扔到青年面前。

“认错就要悔改,你现在亲手毁了这大毒草吧!”

这惩罚听起来一点也不刺激;周围就发出一阵失望的嘘声。青年微微地摇了摇头,只低头咳嗽,也不说话。那孩子从地上拾起刻刀,又拾起青年垂在身侧的双手,把刀往他手心里塞。继而众人一拥而上,抓着他的手,要他去割面前菩萨像的脸。而那端庄的塑像,依然这么静静地端坐着,一副引颈就戮的姿态。青年愣了一下,忽然扭转刀锋,几个红卫兵毕竟是小孩子,抵不过他的力气,一看他把刀子握在掌中,都呆了一下,大喊大叫:“造反啦!造反啦!”就用手里本来拿的各种棍子石头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来打。可是那青年紧紧握着刀柄,忽然将刀锋往自己脸上狠狠割去,瞬间脸上鲜血直流,皮肉都翻开,白的肉和红的血分分明明。此时棍棒等都落了下来,他也只是笑。

红小将们哪里见过这阵仗,吓得一哄而散,连那为首的红卫兵也跟着走开,留下那人在原地慢慢抹着脸上的血,用指头揩眼泪似的慢慢抹,可也是抹不完的。传甲在门口,看他躺在地上,头发散乱地披着,张开来遮住脸的手指,又长又白又枯瘦,像江岸上搁浅的独木舟,被血反反复复地淹没,生出了恻隐之心,心想:要不晚上别去了。

但又想,毕竟吃人嘴短。厨子给开的那勺韭菜的小灶到现在还吃得他老放屁,还是去看看吧。传甲就在仓库外面的烂瓦堆上坐了下来,等着夜色更深的时候。

不知过了多久,月亮已经升得高高的了,什么都没有等到,只有那个劳改犯慢慢地走了出来,脸上几乎全是红的,头发和血块凝结在一起。晚上冷,血在他的脖子里结了块,粗布号衣浸透了血,发出硬纸板一样咯吱咯吱令人牙酸的声音。这个人出来在园子里轻车熟路地走,走到后院里一棵梅花树下,开始挖坑。因为没有工具,所以只好跪在地下用自己的手去挖。一边挖一边咳嗽。传甲在后面看着,实在忍不住了,终于走出来说:跟我走吧,我借给你铁锹。这人本想抬起头来看他,忽然想起来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相当骇人,反而把脸埋得更低了。传甲把他拉起来,带到水井边去洗,洗的时候血又开始流,又过了很久很久才停止。洗干净后,就是一个青年人对着他笑,一笑又有血渗出来。一边因水太凉而发抖。

这样,他就认识了李寻欢。

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李寻欢都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人,过去,他们李家是太原的世家,这座“李园”既然美其名曰李园,当然就是李寻欢从小长大的家,后来他爹到北京去当官,于是举家搬走,在北京,李寻欢考大学,以文科第三名的成绩考上了清华,所以大家都叫他李探花。李探花本来学的是历史,大二转去学雕塑,竟然干得很不错,再后来就运动了。

在运动前夕,大概所有人都预感到风雨欲来,除了一向敏感的李寻欢,他那会儿正和表妹谈婚论嫁,别的一概都不知道。他这人一旦喜欢上什么东西,简直像猪油蒙了心;后来当然就运动了。表妹和李家划清界限,嫁给了农村干部龙啸云,生了一个小孩龙小云,就是今天那为首的红卫兵。

那菩萨是李寻欢亲手雕的,传甲走进祠堂看那菩萨,菩萨有张温柔的面庞,眼光又柔又定,抚摩般落在人脸上。他就转过身去打量了一下,对李寻欢说:“有点像你。”

李寻欢笑了,传甲马上发现他很爱笑。李寻欢不仅是笑着,而且还有点得意地说:“是照着我表妹的模样刻的。”

传甲说像你。李寻欢摇摇头,走出去,看见祠堂屋檐上挂着的那一小截绳子,道:“这是表妹小时候系上的风铃。”至于风铃哪里去了,显然是一个不宜触及的话题。

两个人再不说话,一前一后地上山去了。

说李寻欢现在很有名气,则和书记龙啸云有莫大的关系;关于他有很多不堪入耳的玩笑。传甲一概不知,或者本来知道,在真正见到李寻欢的那一刻就全忘了。两人到了山上,传甲倒了半碗他的宝贝玉米烧酒给李寻欢洗伤口。他那一刀割得太深,差一点就要把左眼都翻出来。李寻欢好像感觉不到疼似的,一滴酒沿着他的鼻梁流下来,泪似的,冲垮了他脸上没洗干净的淡淡血痕,李寻欢伸舌头舔去,还那么样笑着说:“铁大哥,这酒不要浪费,不如拿来给我喝吧。”

传甲板着脸说:“酒少不了你的。”李寻欢就不说话了。

传甲给了李寻欢酒,没上他,白给。李寻欢坐在他的小土炕上,一只手端着碗慢慢地喝,他的手上伤痕累累,看样子经常跑出去刨坑,但是依然很稳定。这依然是一双雕塑家的手。传甲渴望开启一场谈话,可是又不想用“你为什么给了我报酬却不操我”这样的话题开始。最后还是李寻欢自己开口说这让他想起从前。传甲说什么从前,李寻欢说,我吃人民群众白饭的从前呗。还是笑眯眯的。

他53年大学毕业后到文化部工作,一开始好好儿的,后来伟大领袖发话,说文化部净是吃人民群众白饭的大毒草:文化部不管文化,封建的、帝王将相的、才子佳人的东西很多,文化部不管。要好好检查一下,认真改正。如不改变,就改名“帝王将相部”、“才子佳人部”,或“外国死人部”。李寻欢作为外国死人部的副部长,当然极力辩解:他们有时候也搞搞中国死人。幸好他李家毕竟根基深厚,好好赖赖地暂时保了下来,可也不长久。想起来那会儿真是好,谈谈恋爱,搞搞雕塑,把爱人的脸处心积虑地藏得到处都是,月底发工资,用自行车载着表妹去吃好吃的。表妹弹钢琴,抄家后没有钢琴,他用木板给做了黑白琴键模型,表妹弹,他在旁边给配音。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地唱,傻不可及。表妹弹到一段弹不动了,笑倒在他怀里,笑着笑着又哇哇大哭。

李寻欢拿走了传甲的铁锹,把它藏在李园杂草丛生的后花园里。白天干活,晚上偷偷跑出来继续他那莫名其妙的伟大事业,时常挖出已经枯死的梅花树的根须,犹如人的白骨。树和人不一样,树吃土就能活。这棵树枯死,却是因为树叶被薅去吃,树皮也被剥得干干净净。李寻欢第一次提着铁铲站在树前,望着白花花的树芯子,喃喃自语地说:“树兄,你替我在这里酿酒酿了三十多年,却连一件衣服也没有……”说完就把自己的破棉袄脱下来围在树上。后来当然是不出一天的功夫就不见了。

说到酒,他实在想喝酒,想喝好酒。当年他出生的时候,他爹老李在这棵梅花树下埋了一坛状元红,可惜他没考上状元。自从被发配回原籍劳改,李寻欢就一直锲而不舍地挖着那坛不知道究竟存不存在的酒,只是一天无功而返。传甲劝他,他只是笑一笑,把一缕头发从眼前拂开,说:“我要死了,死之前我想喝酒,喝好酒。那坛状元红是我出生时埋下的,我生带来的,死也要带走。”

所以为了这事儿,传甲爬山时绕了一点路,山腰上是火葬场,因为死人太多,其中的两三个职工天天累得臭死。然而还有个小青年,叫楚留香,尸体和烧尸的火都是臭的,只有他满身淡淡的水粉清香。入殓时要给死者化妆,用的是统一采买来的劣质油彩,有强烈的塑料臭味,他只好自己动手做水粉,加上人形貌利落,令场部的女知青们倾倒,又因为很会处事,在四处都混得非常开。但传甲知道他偷东西是一把好手。这次他去,给楚留香带了一点酒,把李寻欢这个秘密告诉了他。楚留香听了说:

“我不能帮你找酒。这是他一个人的事,这也是他一个人的酒。”

传甲脸上冷冰冰的没有表情,说:“我不是要你帮我找酒。”

“那是——”

一直似乎很平静的传甲忽然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我是让你帮我找找是哪个王八蛋挖走了那坛酒,老子揍不死他!”喊完之后发现面前的青年两肘撑在桌面上,两眼望着他,眼睛幽深,犹如两口雪夜的井。

楚留香慢慢地说:

“当然我能找到。人有人道,狗有狗道,贼也有贼道。我是个贼嘛。”

传甲愤懑的表情在他的微笑下僵硬了,这件事情后来就一直没有了下文。

他们认识的第二年,有一天传甲到场部来,李寻欢正在插秧,裤腿太短,根本不用挽,手指干活干得太多,血淋淋,泡在水中,血丝一点点散开。传甲帮他一起干活,烈日升上头顶,李寻欢喃喃地说:“在山西的山坳里发展水田……真怪,怎么会有人想做这种事的?”

传甲嗯嗯地答应着,然后说了一件更怪的事情:“你能不能教我酿酒?”

李寻欢奇道:“我这一年来承蒙你招待。如果你不会酿酒,那么我这一年来喝的是什么?”

传甲摇头道:“我也想尝尝什么是好酒。”

李寻欢笑了,“哎,传甲。”他就一边咳一边第一次叫了传甲的名字,“今晚在你那见吧。”这就是他们第一次做爱的前情。

第二年入秋的时候呢,出了一件大事。虽然除了李寻欢自己之外没人当个事。场部的司务长陆小凤出门采购,拉着全队唯一一匹马和一把粮票,还有三块四角六分钱。陆司务长到了城里,照例是要去看看他的好朋友花满楼。花满楼是个瞎子,但是在图书馆工作,又有一个但是:他虽然看不见,但对这里每一本书都了如指掌。陆小凤怀疑他听一听书页翻动的声音,就知道到了哪一页。不过他从来也没有试着证明过,好赌的人都知道,在别人擅长的领域作战乃是死路一条。

这一次大步推开图书馆的木门,却看到花满楼趴在那里,抱着脑袋,陆小凤马上把手里的的面粉口袋丢下,两步跨过去问:“你怎么了?”

花满楼指了指地上还没来得及放上架子的书捆,一律是红封皮。塞一脑袋这种东西比宿醉还可怕。陆小凤一屁股在他的桌子上坐下来,叹口气,忽然悄悄往花满楼手里塞了样东西,闻起来像是白薯干。虽然此地居民常常用白薯做主食,但白薯和白薯还是不一样的,假如是先煮熟再晒干的白薯呢,就要卖得贵些,吃了胃里也不泛酸,而且更顶饱。花满楼微微一笑,忽然站起来,把那块白薯干塞进了另一边已经下架要返回去化纸浆的禁书堆里。

陆小凤瞪大眼睛说:“你不饿?”

花满楼说:“既然来了,帮我干点活吧。”

他手头的活,指的是把这些要被处理掉的书放到后院里,等着人来拉走。另外,就是把那些红宝书归置上架。两人干了半天,累得臭死,特别陆小凤本是来做客的,竟然客没做成,被抓了壮丁,实在是亏大了。他把书捆放下,偶然间往旁边看了一眼,那里贴着墙根有一条阴沟。一看之下,吓了一跳,原来一个破衣烂衫的小孩躲在那里,用凶恶的目光盯着院子里的一切。此时花满楼拍了拍他的肩,把那藏有白薯干的书捆放在最显眼的地方,拉他走了。

小孩在两人走之后就爬出来,用脏手往怀里扒书,这年头字纸不值钱,偷去好像也没有用,再说,这些内容的书,偷去是大罪啊。陆小凤眼看着那小孩撕下纸页来,往嘴里塞。人饿起来什么都会吃,这件事情已经不能令他惊讶了。吃土,吃纸,吃树皮草根……忽然那块白薯干掉下来,砸到了小孩的光脚,他先是用怀疑的目光望着那白薯干,然后眼中渐渐有了难以形容的明亮光彩。

陆小凤砰地关上窗户,冲下去追这孩子,追了两条街,终于把他拎起来,拖回场部去了。小孩牙尖嘴利,不肯就范,跑了好几次,两人扭打之下,把陆小凤揣在兜里的酵母瓶子摔炸了,回来只好发死面馒头,难吃得令他被全场部追杀。

这孩子叫阿飞,是个小盲流,跟着母亲四处要饭,后来母亲饿死了,他就一个人晃悠。到哪里都被人驱赶,只有花满楼不赶他走。可是花满楼那里又只有纸可吃。来到场部以后,还是到处被人驱赶追打,陆小凤后来又见过他一次,看到他嘴肿起来,免不了愧疚:来到农场,生活也未必就好了一些,原以为他能在这里找到一些轻活,拿一些工分,好歹活下去,然而现在看样子还不如沿街要饭。可是这小孩竟然没有走。第一是因为他的母亲已经死了,此后呆在哪里都没有区别,第二,是因为他遇见了李寻欢。

遇见李寻欢的时候,两个人都很狼狈。李寻欢被人揪斗,一群人押着他游街,头上戴一顶高帽子,是一个酒坛,因为戴不住,用铁丝捆在脑袋上。李寻欢一边走,一边唱歌:

自谓年华长驻,春光不改。买醉怀高,寻欢事倍。五侯第内,同追求珠履之尘,百人会中,独唱金盘之采。

唱到这里,已经免不了挨打,结果他从地上爬不起来,趴在那还是要唱:

……善作不必善成,善走何如善息。

大家就七手八脚把他嘴堵起来,又拉着继续走。阿飞此时正被因偷东西被人追打,一阵风似地掠过队伍,撞得一行人东倒西歪,正撞在李寻欢怀里,众人大怒,要拉过他来打,李寻欢手被捆着,头上顶着一个滑稽的大酒坛,嘴里塞着泥巴,把他拦在身后。阿飞就趁机跑了。本来李寻欢恐怕难免一顿揍,不过念在批斗大会快要开始了,届时将有领导到场,不便在此磨洋工,倒也没把他怎么样,只是拉着继续走。

当晚把李寻欢关在人保组的办公室里,这屋子倒很像样,只是人被绑在椅子上,要这么过一晚上也相当难熬。李寻欢正闭眼打瞌睡的时候,阿飞悄悄翻窗进来,把今天白天不知道哪些是要来的哪些是偷来的一点饭喂给他吃。这孩子警觉心很重,因怕人看见,就滑下去坐在桌子的阴影里,两只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李寻欢说:

“我今天听见你唱歌了。”

李寻欢笑了笑,继续把那首歌唱下去:

金火相守而流,阴阳相薄而蚀。湍涧之下鲜停鳞,惊飙之中无定翼。虽有道参玄牝,术种灵禾。觅丹蓬岛,采药昆阿。终莫返虞渊之逸辙,抗砥柱于倾河。

这就是他们两人彼此生命中的大事。第三天批斗会散了,李寻欢接着回去干活,阿飞用他的小脏手拉着他满是伤痕的手,豪气万丈地说:“我们要饭去!不要再留在这里被人欺负了,我一路要饭,能养活你。”

李寻欢柔声道:“那我们往哪儿走呢?”

阿飞就从地上捡起一片枯叶,看叶子在风中的轨迹,说:“风往北吹,我们就往北走吧。”

“好啊。”

===================== 煤煤的矿场。大家吃好喝好!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