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湾 1 1

这是将近五年以来,楚留香第一次踏上陆地。可是他如今觉得陆地并不比海面更坚实。 这是不是因为他的心已在动摇?

摆荡不定的心,想到了许多人,许多事。想到了林诗音。 五年来,他从没和李寻欢谈起林诗音。他们根本很少谈起两人的关系。在人前,他们好像从没承认过,但当然也从没反驳。 海上的弟兄们信任着他们——他们两个。对月港的水手和渔民们来说,楚留香和李寻欢,李寻欢和楚留香,这是分不开的。这不仅仅是两个名字的组合,而且意味着坚强、理解、信赖,和惊世骇俗、前无古人的勇气。我们希望后有来者。 用不着他们做出什么精心的表演,只要不反驳也就够了。 他们是月港的英雄,最可爱的那种英雄。 敢于做少数派的英雄。 楚留香去坐电车,楚留香过马路,楚留香走人行横道。红灯的时候老头老太太们都聚在一起往前冲,他要等绿灯。 看来他还没忘记怎样在人类社会生活。可是,看着红灯底下走在前面横穿道路的那些人的身影,他又开始怀疑,是否自己一直根本就没有学会? 但是走在路上的时候,他没在思考这类人与自然,社会和宇宙,果核跟脑仁之类一不小心就会钻进牛角尖里的复杂命题。虽然他觉得李寻欢肯定经常思考这类问题。 他是在想林诗音。 他想到他从没和李寻欢谈起过林诗音,从没问过他爱谁——因为没必要问。这不是一目了然吗?他就是爱林诗音。天塌下来他也爱林诗音。天塌下来,他和楚留香也谈不到什么爱不爱的。 他们不仅仅只是一出戏吗? 所以,楚留香如今感到的细微的恼怒,或许近似于一个演员把戏演砸了的恼羞成怒?为什么他和李寻欢兢兢业业地扮了五年的情人,大家提到林诗音,还是露出那种笑容,笃定这两个人永远藕断丝连? 对呀!他生气,只是因为戏演砸了。他可是那个被李寻欢冒着气死亲爹的风险隆重介绍的人,大家怎么能认为他们不够相爱呢? 怎样才叫相爱的样子呢? 楚留香在路边停下,抬起头来。 月港的天空总是灰色的,因为雨水特别多,总是阴天,要么就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没完没了地下着雨。在这么一个地方呆上五年,而且还不知离开的期限,对曾经的楚留香来说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上一个五年,就是他离开学校之后,他游历了名山大川,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景色,有山有水有情有人。在那第一个五年,他没想到会这样。 好像是又开始下雨了。当楚留香抬头仰望的时候,细密的雨丝落入他的眼睛。 道路依然很狭窄,路边的高楼上挂着巨幅的海报。身穿精美的墨绿丝袍的林诗音,端庄地坐在椅子上,保持她永远最得体的微笑。但是这身衣服不像她的风格。她年轻时参加演出,偏爱月白、鹅黄、藕粉、青绿。 啊,这样深沉的色调,是因为她要嫁人了。 诗音还像五年前那样美。 楚留香很熟悉她的面孔。他亲眼见过她一次,后来又看过许多她的录像。很久之前她和李寻欢都是明星人物,经常在新闻里出现,两人要是同时出现,总会引起一些尖叫。郎才女貌,郎貌女才,怎么说都行。他们两个都那么美,那么生动,那么光芒四射。 她去演出,李寻欢总是捧场,有一次他刚下手术台,狂奔过来,不知是否能赶上。 赶上了。刚好是最后一首《梁祝》。 摄影师甚是乖觉,录像的时候忽然把镜头一转,投向演艺厅的角落。一个迟到了的,身穿白大褂的身影,斜倚着柱子,对一位工作人员低头做了嘘声的手势。然后他抬起头来凝望着台上的演奏者,一刻也不曾把目光移开过。 每次他看向诗音,都好像根本忘了怎么眨眼睛。 十五年前的李寻欢也经常被拍上周刊封面,头衔是外科圣手、天才医师,看在他爹的面子上,偶尔也去客串一些医疗节目,还出演过医疗剧,和大明星司空摘星演过对手戏。 现在司空摘星不知道去了哪儿。 李寻欢却在楚留香的身边。 他不再年轻,楚留香根本不曾拥有过他年轻的时刻,可他在楚留香身边。 月港是整个巡演的最后一站,也是最为爆满的一站,似乎有许多好事者,在等着看有没有什么热闹。 楚留香在戏院门口拦住了一个兜兜转转不往里面进的人,开口就说: “有票吗?” 对方笑了: “哥们挺懂行啊?” 五千块的一个热闹。 楚留香踩着红毯,随人群一起往里面走,越走越暗。他心想这有什么区别呢?看李寻欢的热闹不就是看他自己的热闹? 啊,但是…… 但是这热闹不是属于他的。 他是一个借口。一个表哥和表妹耳鬓厮磨的借口。 或者李寻欢是琴弓,林诗音是那把名贵的小提琴,只有他是断了就可以换的琴弦是吗? 好吧,楚留香不会拉小提琴。他决定在必要的时候发出一阵锯木头的声音。 那张票位置竟然不错,在前排。这样就太尴尬了。他是来找李寻欢的,难道本末倒置,跑到前面去看林诗音? 好吧,看看美人在什么时候都不是件坏事,但张三那儿可还有个呻吟着等救命的弟兄呢。 他试图挤到后面去,问人家肯不肯换位置,人家翻了个白眼: “痴线噶。” 痴线。痴线。锯木头的小提琴弦…… 两个工作人员挤挤挨挨地,手里提着桶,绕着人群匆匆走过,还互相你搡我一把,我搡你一把,仿佛都很有气的样子。 “都怪你连搬东西都搬不好,洒得沿门缝流出来!” “怎么是我洒的?我没事跑到仓库里干什么?” “谁知道你!” “你——” 两人争执着匆匆远去。 观众们在兴奋地分享八卦。 “听说……” 林诗音上来了。身穿礼服,得体地鞠躬。弯下腰来的时候,头上珠翠摇曳,楚留香忽然发现她的头发,那丰厚的,如云的青丝,花白了一大把。 五年了。 在那桩荒唐事之前,她还痴痴地等了离家出走的李寻欢整整十年。她的美貌仍在,她还有希望。 可现在她飞快地老了。她还美,这是因为舞台上的光很温柔。 楚留香忽然觉得自己很可耻。他为什么要在心里埋怨一个心碎了的女人? 《恰空舞曲》过后,他找了个由头悄悄离座,去找李寻欢。 其实这一场,观众们也是人心浮动,大家都在找李寻欢,当然是想看他的表情。可他们若是按照十五年前那些影像的印象去找,当然是不可能找到的。 只有楚留香才能最真切地意识到,他这些年来的变化多么的大。 可是李寻欢在哪儿呢? 昏暗、庄严的大厅。唯一的光芒集中在舞台中央的林诗音身上。楚留香呆呆地望着她的裙摆,心忽然剧烈地跳动了一下。

“在那短暂的一瞬间,香帅意识到了什么?” “难道是什么爱情上的大彻大悟?” “不。香帅这样的人,不会为了感情的事过多纠缠。” “他的确有所顿悟,是为了一件更务实的事——”

线索。 或者叫作:疑点。 林诗音的裙摆下面,翻出层层的荷叶花边的波浪。它们溅上了些许的墨点,蓝盈盈的,在她的绿裙下像茵草地上开放的勿忘我。 “这说明她在演出之前,一定在刚才那两个工作人员提到的仓库里待过,她那宽大的裙摆碰翻了染料桶,而时间紧迫,她连换衣服去掩盖的时间都没有。” 她为什么要到仓库去? 难道是为了—— 约会?

二十分钟的中场休息十分短暂,林诗音回到后台,坐在妆镜前。她习惯不留工作人员在身边,所以此刻房间里静静的,一个人也没有。 镜子里也确乎只有她一个人的身影,可是她却忽然回身厉声道: “谁?” 楚留香从房顶上轻轻地跳了下来,他那么高大的身材,落地竟然像只猫一样轻盈。站在地下,原本面红耳赤地想要解释自己的来意。诗音瞧见他却微笑了。 “是楚楚吗?” 楚留香拼命摸鼻子。 李寻欢当初给他诌的这名字真见鬼,而林诗音的记性竟也好得令人尴尬。 不过他快速地试想了一下,觉得留留和香香还不如这个。好吧。 诗音等着他说话。他清了清嗓子,先说: “我跟李寻欢不是——” 又说: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为什么,感觉越说话越糟糕呢?是不是干脆闭嘴比较好。 楚留香叹了口气,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和思维。 “我是楚留香,港口的船上有个人等着李寻欢去医治,所以我来找他。” 诗音说: “表哥没来听我的音乐会。” 楚留香低头飞快地瞥了一眼她的裙摆,什么也没说。诗音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她也什么都没说。 难道两人就对着打哑谜? 楚留香再度张口,刚想说什么,门就被打开了。 “香帅,你是识相的。” 对方说: “别动。”

楚留香迷迷糊糊地醒来时,天已经黑透了。不知为何,他心里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音乐会看来已经结束了。不知李寻欢去听了没有。 然后他感到周身酸痛,挣扎一下,却根本挣不动,才发现自己是蜷缩着被人塞进了一个很狭小的空间。而他睁眼的漆黑也根本不是夜色。 手被牢牢地铐在身后。他叹口气,心想这下麻烦了。 脱铐很痛的,上次练习,手腕上的皮都磨破了。 再试了试发现有好消息:他藏在衣袖里的钢针并未被取走,咔哒一声,铐子开了。他尝试用手指摸索周围,发现自己呆在一只箱子里。四四方方的,最好是称之为箱子而不是棺材吧。他实在不想往一口棺材里躺。 有人打昏了他,鉴于他替林诗音挡了一下,所以没准目标其实是林诗音?可是袭击者又明显认得他。 他在心里叹口气。这生意做得值,抓住了他,林诗音自然也跑不了。林诗音跑不了,李寻欢也跑不了。……是谁做出了这种事? 他耐心等待着。渐渐地,周围热闹了起来。箱子的板壁特别厚,声音很模糊,但只要够认真就能听清。 几个人在说话。 李寻欢的声音。 “阁下是说,要把两口箱子卖给我?” “只有一口。” 一个洪亮的声音。 “我只卖给你一口。你挑好是哪一口,然后开价吧。” “我是个穷人,”李寻欢在叹气了,“最近四年,很少有人肯付诊费给我。” “没关系,随你先开个价来听听。” 另一个箱子里大概就是林诗音了。 那么,这个异常洪亮、豪迈的声音…… 史天王把他和林诗音敲晕了装进箱子里要卖给李寻欢? 天王的爱好真够奇特的。 李寻欢的声音还是很冷漠。 “我不想买。告辞。” 他大概在门口被拦住了。一阵枪械的凌乱声响。 “等等。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强买强卖?今天这就是了……你今天必须选一口。然后付账。” “我没有钱。” “这很简单。”天王笑了,“你可以用箱子里的东西付账。” 李寻欢似乎觉得很好笑: “我把箱子买下,然后再用里面的东西抵账?那么我得到了什么?” “看情况了。”天王说,“根据情形的不同,你可能得到两种东西。交情,或者爱情。” 李寻欢本可以问:和谁的交情?和谁的爱情? 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叹口气。仿佛已经极度不耐烦了似的。他说: “阁下绑了在下的表妹和老婆,开这种玩笑,不觉得太无聊了点吗?您如果想找乐子,我可以提点建议。” “不,我觉得这个主意就很好。” 史天王说: “你选吧。” “非选不可?” “非选不可。” “这种蠢事非做不可?” “非做不可。” “那好吧。” 李寻欢懒洋洋地说完,房间里陷入了一片寂静。恐怖的寂静。 这寂静犹如尖针一般地刺着所有人的眼睫。李寻欢冷冷地瞧着这空荡荡的房间。 他的面前放着两口箱子。而数把枪口在催促他做出决定。 李寻欢是不是已经做好了他的选择? 他慢慢地——没有开口,只是从衣兜里伸出手来。 慢慢地。 但是下一秒,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一只手,慢慢地伸了出来。 从箱子里伸出来。 伸出一个耶,两根手指。 “我买。” 楚留香慢吞吞地从箱子里爬出来,他觉得晕得不得了,像晕船。他在海上住了四年都没晕过船。 “我有钱。我两个都买。” 李寻欢瞧着他,一直瞧着,好久好久。 然后他笑了。

水天一色。 重回汪洋。 “张三那个弟兄已经没事了。” “我当然一直在海上。” 楚留香心虚地摸鼻子。 后来他只好说: “是场很好的音乐会,你该去听的。” “然后叫史天王把我们三个一网打尽?” 李寻欢横了他一眼。就像楚留香很少看到他真心地笑一样,他同样也很少看到他真的生气。这回算一次。 “你若晚两刻钟动身,就能见到我了。诗音的音乐会也不会被毁掉。” 这下楚留香是真的感到很抱歉了,他有点不敢看诗音。她小心地折叠着她宽阔的裙摆,然后用手去拨快艇行驶时溅起的大片浪花。 她在李寻欢身边。 十五年过去,终于又在李寻欢身边了。 她看上去好快乐,好活泼,她微笑着说: “没关系的表哥。你知道我并不爱办演奏会。” 迂回三千里,演出十六场,只是为了到这儿来。 只是为了有机会看看你。 李寻欢还是用一种很恐怖的语气告诫楚留香: “诗音介意不介意是她的事,你休想有下次。” “是。是。” 李寻欢又瞧了他一眼,看上去对他的认错态度很不满意,终于说: “你到底在高兴些什么?” 在高兴提前醒了过来,扰乱了局面,没有让你开枪杀了门口那几个看守。 但是楚留香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笑。他笑,诗音也笑,笑得李寻欢莫名其妙。 这两个人被史天王下了什么药吗?都吃错药了? 他板着脸对诗音说: “稍后我们联系一艘船,送你回直隶。” 诗音点头。李寻欢忍不住扭头看了她一眼。又看一眼。再一眼。终于柔声道: “我——我本也想去的。我想听你拉维瓦尔第。可是给绊住了。楚香帅手下的‘快网’张三,他的船上有个弟兄,和史天王的人冲突,挨了两枪,伤得很重。可若不是他们帮忙,我也不能够这么快就找到你们。你瞧,前面就是他们的船,我们先到船上,我一定叫张三烤鱼给你吃。他们一船的弟兄人都很好,就是舱里躺着的那个真够聒噪,手术的时候嚎得我耳朵要聋了。我们的麻药总是不够。” 他已然和这艘船上的全体成员成了朋友。 诗音点头。 “上船后先把这身湿衣裳换掉,好不好?” 诗音点头。 李寻欢不再说话了,沉默地掌着舵。楚留香被一棍子敲出脑震荡,现在还有点天旋地转,也只有沉默。他很想到船上,干脆睡上一觉。至于他睡觉的时候李寻欢和诗音在外面干些什么,那他……他无论如何都管不着。 张三的船是著名的快船,船身细窄,刷成乳白色,轻捷美丽。李寻欢意识到不对,赶去岸上时,他下船用的绳梯还在那儿吊着。楚留香自己先爬上去,然后再帮着诗音爬上去。李寻欢收拾快艇上的缆绳。 楚留香爬上去,迎面是一阵血雾。 浓稠的血雾。 他霍地转过身来,弯下腰,作势要去拉诗音上来,他的双臂已经抓住了诗音的手,但脸色苍白,轻轻地冲她摇了摇头。 船上不是应该一派其乐融融吗?大家会招待他们三个,会整个晚上欢宴,痛饮,乱开玩笑。他们安全了。 可是现在,是不是忽然变了一番景象? 诗音咬住嘴唇,转过身去,李寻欢仍背对着她在忙着,不知为何没有先关掉快艇的发动机,轰鸣声响彻耳畔。不过这样正好。 李寻欢的眼睛忽然被蒙住了。 被林诗音从身后蒙住。 “表哥。” 她轻轻地在他耳边说: “我嫁人了。是我不要你的。” 所以你责怪我吧。不要责怪自己。 李寻欢一动不动。 在黑暗中,闭着眼睛站着。 整个世界只有她的声音。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她练琴,他听着。无数次、无数次,他被她的音乐打动。是她的音乐让他有勇气去做那些最荒唐的事。她是他的女神、他的宗教。他想教给她生命更无瑕的样貌,因为她值得。她什么都值得。 可她现在要嫁人了。 诗音是整个林家的荣耀,整个林家最有价值的商品。她人生的目的只在于抬高自己的身价。她的容貌、她的才华、她的音乐……实际上又有谁在乎?那不过是商品的附加值。一些赠品而已。然而世上偏偏有一个人爱着她老去的容颜,爱着她的遥不可及的梦想,爱着她的琴弦。 她的脑袋轻轻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从前,姨妈对她数说闺范,说,不嫁千里马,就嫁黄口骡。千里马跑得远,黄口骡跑得久。诗音心想,她的表哥有时候聪明,有时候又笨得要命,她的表哥又是千里马,又是黄口骡。 后来她的千里马跑得好快,没有带上她。她的黄口骡走得好远,没有带上她。 李寻欢忽然捉住了她的两手,转过身来。看着她。她的眼中满是泪水,可是没有流下来。这么多年过去,他们之间还是不需要语言。只要望一望她的眼睛,他就明了她所有不曾出口的话语。虽然头发花白了一大片,让他好想、好想、好想摸一摸,但知道她毕竟已变成了更坚强的人。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嫁人也是她选的,来见他也是她选的。在这里道别,是不是也是她选的? 而这是不是已够了?是不是已可以…… 可以放手了? 到头来他们之间似乎只是许多个没必要。没必要说,没必要做。没必要记住。那么似乎也没必要道别。可是诗音紧紧地拥抱着他,于浓浓的夜雾中,轻轻地说: “再见,表哥。” 今生今世,他也只在她一个人面前感到开口说话那么难。 “……再见,诗音。” ——再见我的…… 李寻欢的手指,终于轻轻地掠过她的满头白发。 ——妹妹情人。 “走吧。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