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湾 12
海风似乎也变得粘滞了。楚留香在这片血风里。
他倚着船舷,面对的是满甲板的尸体,血积得那么厚,心里却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并且心想:闹剧总算要结束了。 这闹剧的大幕拉开五个月时,他觉得太长。在有关海上的楚香帅的那些传奇故事里,他总是世界上最快活的人,快快地饮酒,快快地醉,今天在江南,明晚到了天山,好像一秒钟都舍不得停下,可是戏演到第五年,他觉得五年还好。 发动机的声音很响,他也没有注意去听李寻欢和诗音在说些什么。楚留香知道那一定是情人间最私密的言语。他自己明白这滋味的,他也有过许多、许多情人,如今,她们的面容都如云雾,偶尔想起,又倏忽散去。从没有一个情人能让他惦记到第二天晚上。虽然她们来的时候,他很高兴,可是她们走了,他也不想念。 李寻欢走后,他会想念他吗?会破一破这个健忘的例吗? 不过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李寻欢肯定不会想他的,他—— “你——” 楚留香回过神来,本打算把绳梯解掉,却感到难得地感到张口结舌,他本来当然是个伶牙俐齿的人。 “你不是应该——” 他第一个上船来,不想让李寻欢瞧见甲板上的景象。同时他也知道,只要诗音再轻轻、轻轻、轻轻挽留他一下,他的心就会崩溃,就会跟她走。李寻欢本来是个八头牛都拉不动的人,但是诗音,也许对他来说,她是世上最有神力的女人。 往往是她轻轻一勾,只要她轻轻一勾,他就应该…… “有一件事情,希望你搞清楚,”李寻欢也翻身上了甲板,并没有看他,只是冷冰冰地说,“我没有鼻炎。” 楚留香的鼻炎并不是天生的,他本科的时候,偶然认识了当时的名记者原随云,跟着他一起去一家化工厂做卧底,工厂违规使用的化学品摧毁了他的嗅觉。所以即使血腥味浓得连海风都吹不散,不用看也知道情形不对,他也察觉不出。 嗅觉失灵这种事,既然不影响日常生活,他也不会四处去说,所以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只有小胡,因为是他的旧日好友,所以自然了解。 可是李寻欢却知道。 无论他是通过医生的素养猜出来的,还是从小胡那里问出来的,这是不是说明他对他比楚留香自己能意识到的还要关注得多? 楚留香摸摸鼻子。 两人结伴穿过甲板,脚下全是尸体,张三船上总共有十八个人,甲板上的尸体却足有五六十具,说明曾有过一场激烈的搏斗。而尸体上惨烈的伤痕也证明了这一点。 史天王让他们走出了他旗舰中的那个房间,走过了二十海里,直到这艘小船上,不是为了放过他们,而仅仅只是为了要他们迎接更大的痛苦。 在他提问:买这口箱子,还是买那口箱子……的时候,设若李寻欢乖乖就范,岂非便不会招来这样的祸患? 李寻欢托住一具尸体的手臂,放开。观察肌肉的僵硬程度。 考虑到海上环境特殊,将会有更大的估计误差,但这些人至少在他刚离开这艘船的那一阵就死了。不管他买这口箱子……还是那口箱子,都无法挽救这些无辜者的生命,但史天王仍要造成一种假象,好像他们的死是源于两人的不服从。 史天王在海上的力量,的确比楚留香所估计得还要强大得多!他的心计也是楚留香所不及的,楚留香不会为了要对付某个人,就去伤害另外的无辜者。 他根本很少“对付”什么人。 一个女人,在经历了十数年的痛苦煎熬以后,终于决定放下她的一段爱情。一段锥心刺骨、难以割舍的爱情。她和李寻欢从小就在一起,就像两棵小树苗;在生长的过程中,他们的枝叶和根芽,岂非早已紧紧缠绕、密不可分? 要放下这样一段感情,实在是太困难了。可是林诗音决定去做。在决心离开他之后,她打算为他做最后一件事:她想为他再演奏一曲勃拉姆斯。 为此,她先跨越了全国从北到南,为整个国家的人们演奏过。 她甚至不为了再见他一面。可是史天王只觉得这是个可以利用的机会。他毁了她的音乐会。 而他明明能把楚留香给杀掉,却只是把他装进了口箱子。天王不想叫他们死。他想要他们两个屈服。 他用血来给他们铺路,把无辜者的肠子挂在桅杆上,假如现在楚留香和李寻欢解下船上的救生艇逃脱,他无疑还是会让他们走的,可是他们走到哪儿,灾祸一定就会降临到哪儿,直到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他们的立锥之地。 李寻欢和楚留香,楚留香和李寻欢。两人走进了船舱。 这本来是张三和他的兄弟们的老巢,狗窝,这个房间被他们十几个人布置得舒舒坦坦。舒坦的意思,就是不一定整洁,漂亮,不一定能上杂志,但所有东西都在它最合适的地方,楚留香在这里度过许多欢乐的夜晚,两年前他还在这船上住过几个月,就睡在这客厅的沙发上。 可是现在一切都已改变了。 这房间的旧主人们的一切痕迹,如今业已被清理干净,或许现在早已作为垃圾沉落在海底了。 取而代之的,是史天王一贯的那种辉煌、铺张的风格。地面上铺着大红的波斯地毯,很阔大的座椅摆在房间当中,楚留香总觉得人坐在这种椅子上容易长痔疮,然而这样的椅子足有七把。 七位史天王,一模一样的面容,一模一样的姿态,脱口而出的是一模一样的话语,从四面八方包围着他们,让楚留香那还没恢复的脑震荡又发作起来。他们说: “你笑什么?” 楚留香笑着说: “也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很滑稽。” 史天王竟然没问他有那点滑稽,只是也笑了笑。看他这样的一条大汉把嘴咧开本来就已经够难受了,何况是七个大汉,一起把嘴咧开。那好像已不是笑,好像已是一种集体的创伤。 “但是你也要承认,”他说,“这样很有效。” “我承认。但是这样又有什么意思呢?” 楚留香说着,又笑了笑,“我觉得人活着就该做些有意思的事,而不是总去讨别人的没趣儿。” “那或许你只是还没感受到这么干的乐趣之所在。” 李寻欢一直没说话。他在听着。默默地看着。 其实楚留香能猜到,他现在肯定只在想一件事:一枪如何打死七个人? 很遗憾,就算他再聪明,枪法再准,一枪也是万万打不死七个人的。 所以他们只有听着。听史天王天雷滚滚地说话。楚留香说: “你们能不能派个代表?我的头好晕。” 他们说: “不能。” “你最好把我们看作一个整体。” 楚留香说好吧。除了好吧他还能说什么? 史天王说: “这里有两口箱子……”
那一年,整个海面上最大的话题就是箱子。两口卖出天价的箱子。 能让楚留香和李寻欢用生命去买的箱子,里面究竟会装着些什么?没人猜得到,但大家都很好奇。 他们好奇,是因为所有人都做一个美梦:有一天,他们知道了那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刚好他们有!所以,他们就把他们最好的朋友、最睿智的船长、最欢乐的情人……给从史天王那里赎了出来。 所有人都在私底下讨论着。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去问过楚留香。尽管他就在他们身边。史天王并未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事实上,他放两人回去,从前怎样生活,日后还怎样。楚留香依然每天带着他们打渔晒网,开解纷争,甚至史天王的人来收数,他还是敢和他们叫板。但是那个时候一般就不会打起来了,天王的人会点头哈腰地说: “原来是香帅!” 李寻欢还是在汪洋上来去,不过现在冲突很少,他不过治治坏血病和感冒,兜里老揣着维生素。这片大海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宁静,死寂。 何玉林从外面来见楚留香,他刚刚结束了一场到暹罗的远洋航行,带给楚留香一坛酒。好酒。连尽三杯之后,他问楚留香: “香帅,这酒怎样?” 楚留香笑道: “苦的。” 他的笑容竟能变得如此落寞。 好友带给他一坛苦酒。他是不是如论如何也非得喝下去?因为这毕竟是人家的心意。 所以他喝。他尽量地喝。 可是何玉林也陪他一起喝。楚留香喝了七杯苦酒,他也喝了七杯苦酒。两人都有点恍惚。何玉林问: “香帅,听说天王又要你‘效劳’了。” 楚留香只有承认。 “六年来,他总共要你效劳三次。” “是的,他麻烦我的时候的确不多。” “第一次,他要你替他去取一样东西。” 何玉林没说是什么样的东西。 他说不出口。 史天王在月港遮天蔽日,他的手也渐渐伸到了朝野当中,就连曾经能和他叫叫板的杜先生,如今也已屈服了。所以他其实并没有什么事是需要楚留香替他做的。他那么样吩咐楚留香,不过是因为好玩。 楚留香照办了。 办完这件事以后,他就病了,他说他晕船。 人家把李寻欢找来给他看病,李寻欢说晕船的话涂点风油精好了。 “第二次,他要你替他杀一个人。” 那个人从前姓林,后来叫慕容还恩。因为他要替林家还慕容家的恩,替慕容家支撑门面、延续香火。 他不愿楚香帅为难,听到消息后就自杀了。 “第三次,他要你……你和……李大夫——” 两个人都说不出话。 楚留香是所有爱自由的水手的船长,李寻欢是他们所有人的救命恩人。可是在这六年中,史天王对这两个人进行了最恶毒的折磨。 这种折磨,也是对所有生活在海上的,爱好自由的人们的讽刺和侮辱。 他们尤其不愿意让楚留香经历这种侮辱。 六年前,那口箱子里究竟有什么?有什么东西值得这两个人用生命去买下的? 何玉林这次匆匆地把货物贱卖掉,空船赶回来,只因他听说史天王又要楚留香替他办一件事。他们还不知道这究竟是件怎样的事。史天王只是说,要楚留香和李寻欢七天后到他的旗舰上来。他知道,这等待中的七天,就能将他们给折磨得够苦的,也许比那件事本身还要让人痛苦。 现在已是第六天了。明天凌晨,楚留香必须出现在史天王要他在的地方。 假如他不去呢?没人知道会发生什么。 没人想知道。 史天王让一切欢乐都从海上消失了。即使在和楚留香在一起的时候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大家总想问那个问题:箱子里究竟有什么? 他们知道不能问。为了不让自己忍不住问出来,只好远远地躲开。 最终,楚留香身边最亲密的人依然只剩下了李寻欢,就像他们十年前刚从直隶回来,住在城里时那样。 他想起他们被人从出租屋里赶出去,那租屋里的东西被砸得稀巴烂,后来他找了个由头悄悄潜回去,发现果然,他们屋里的那些破烂被扔在了屋后的大垃圾堆里,有许多老头老太太忙着在垃圾堆里发掘。 楚留香想找到李寻欢的那幅古怪的挂画。虽然即使是那个时候,他也不明白那画到底是什么意思。李寻欢身上有太多古怪的部分了,一个个问哪里能问得过来呢。 可是当他走进小巷,却发现李寻欢早已站在那里了,在大垃圾堆中间,手里拿着那张画,皱巴巴的,还破得不像样子。他身材很高,站在那碍事;后来一个老头子,瞧他只在那里拿着张破纸头发呆,就问他还要不要?李寻欢把画给了他。 五个月的时候,他在想怎么还不结束?五年时他忽然有点舍不得结束。而今忽忽之间,十年过去了。 他和李寻欢很少见面。按理说楚留香就算拥有一条史天王那样的旗舰也不过分,但十年来,两个人依然没有个像样的落脚点。不过海上的每一条船都会招待他们。有时候走上一条船,楚留香在餐桌上发现了一本旧书,他就知道李寻欢来过,而且在吃饭的时候看闲书,饭吃了一半,他就把书抛下走了。 楚留香把那本书拿走;过了半个月,深夜里,李寻欢摸进他的船舱。他当时住在英万里的船上。李寻欢问他: “书呢?我还没看完。” 楚留香抱歉地说他不小心丢掉了。然后又摸摸鼻子,抬起头看他。 “不过我还记得故事情节。” 那不是一个欢乐的故事,结局更是悲惨,不过,楚留香讲的时候,硬把结局改得令人欣慰。他知道李寻欢其实是个情感很脆弱的人。 李寻欢听完以后,叹口气,说: “你楚留香若是去写小说……” “怎样?” “肯定是个比王度庐差劲得多的作家。” “为什么?就因为我认为两个相爱的人应当在一起?” 李寻欢深深地望了他一眼,好像想给他做套文献综述,然而后来又若有所思地说: “……算了。” “什么算了?” “你啊,你就这样算了。” 十年来,他们就是这样生活着。甚至都不求互相理解,也不求互相陪伴。因为史天王发现有人快乐,他就来拿走。发现有人宝爱着他心里的珍宝,他也要来拿走。十年来,只有一样东西逃脱过史天王的掌控,那就是新月。 一轮天上的新月。 何玉林在求他了: “香帅,你不去行不行?弟兄们早就决定和他拼了!我们——” “他要去。” 一个冰冷的声音,直直地割断了他的话语。 李寻欢来了。 他还是像往常那样静静地走来,站在门口,好像有点不愿意踏入屋里的光芒中似的。 “我们都得去。”他慢慢地说,嘴角有一丝奇异的微笑。他甚至走了进来,凑过来从楚留香的酒杯中饮了一口,然后伸手勾住他的腰带,带着他走了。楚留香没有反对,也没有把酒杯放下。 何玉林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身影直到消失,然后捂住脸。 “老天爷……”
在海上,也不是人人都爱戴楚留香,所以他们当然要看热闹。凌晨时起就有许多船只围靠过来,等着楚留香的到来。虽然他们也不一定真能瞧见什么。 天亮前的最后一刻,浓雾之中,一艘船缓缓地驶来了。他们有快艇,但这是艘最简单的独木舟。港口又不是景区,怎么会有一艘这样不实用的独木舟? 再近一些,就看得出划船的人是楚留香和李寻欢。 船上很挤,首先坐了两个身材很高大的男人,其次,在他们的脚边摆着一口箱子。 就像史天王的所有箱子一样,没人知道这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楚留香和李寻欢这样的两个人,本来已经该对箱子这东西深恶痛绝,为何他们来见史天王,却带着口箱子? 难道他们打算把这箱子卖回去给史天王? “是的。” 李寻欢淡淡地说。 “生意人人都能做。史天王既然能卖箱子给香帅,香帅为何不能卖箱子给史天王?” 可是史天王已几乎富有四海,还有什么东西是他需要从两个这样——几乎可以说是阶下囚——的人手里买下的呢? “他可以验验货。” 箱子被送到了旗舰上,到了史天王的面前。茫茫的晨雾之中,独木舟这样小,两个人又挤、又寂寞。旗舰又如此华丽和庞大。许多人在心中想:就算真的是楚留香替史天王找来了稀世的珍宝,天王特别想要;那么他就算赖账,把箱子里的东西据为己有,那又怎样呢?他们两个难道还能做出什么反抗? 这次的热闹真好看;大家等待着。 等了一刻钟,两刻钟。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 等到日上三竿。终于有人忍不住,进去瞧了一眼。他马上腿软得跪在了地上。 房间里有七具尸体。 桌面上有一口箱子。 一声尖叫被海风送得很远,就像信号,四面八方的船,楚留香的水手们,快乐地呼喊起来。也被海风送得很远、很远。 他们已有六年没有这样尽情欢笑了。 在欢笑声中,李寻欢和楚留香的神情却依然很严峻,水面涟漪摆荡,忽然露出了一颗头颅。 一颗美人的头颅。湿淋淋,水光犹如闪亮的钻石头纱。而她的长发如藻荇。 杜先生。 她在笑,这也是从没有人见过的,她的真心的笑。 “我们终于成功了!” 楚留香望着她,望了很久很久,才说: “是的。” 杜先生满意了。 她轻快地游过来,两手攀在独木舟的船沿上,笑道: “你会让我走吗?” “大海没有加盖。”楚留香说,“你当然可以走。” “但你会来追我,你会杀了我。做楚香帅平生所杀的第一个人,似乎很有趣,但我和香帅你不一样;追求有趣不是我生命的全部。” 她转向李寻欢: “我该怎么办呢?” 李寻欢低头看着她,神情很平静,不像楚留香那严霜似的表情。他有的是那种做好了决定不再犹豫的人的平静。 心灵的平静。 “你可以走。香帅会放过你,直到你抵达月照海峡的另一边,他都不会对你做什么。”他像预言似地说。 杜先生笑道: “你要证明给我看。” 李寻欢不置可否。他放下船桨,掏出了他的枪。哎,楚留香总觉得,真不知道他平常都把枪放在哪儿,怎么好像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想要的时候就出现了。 杜先生的笑容愈加甜蜜。而楚留香望着那把枪,似乎痴了。 他从没想过会被李寻欢用枪指着,不过这好像也很正常;想想看,在发生了这一切之后,他就是李寻欢最痛苦的那些回忆的“证据”。李寻欢想在最后杀了他,合情合理。只是自己免不了要当一回寡妇。 而楚留香死了,岂非就不能再去追捕杜先生了? 李寻欢看着这把枪;这枪也陪了他整十年了,无数次地救过他和楚留香的命。枪管光润,被他保养得很好,他的枪法也不辱没这把好枪。 他忽然瞧了杜先生一眼,杜先生的脸色变了。 她充满恐惧地意识到一件事: 枪在李寻欢手里,他想往哪儿打都行。 子弹岂非是全天下最不讲道理的东西?它想瞄准什么地方都行。 即使是往自己的心口打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