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10]
#荣归 #G #怎么办 李国荣该上班去了,他是个很勤勉的人,可是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被人以一种扭曲但牢靠的方式抱住。对方贴住他的面颊,睡得很沉,或至少假装如此。上一次他们这么亲密,那还是在五十年前。真正的半个世纪。那时候是在一个天桥底下,外面雨下得和水帘洞似的,他们两个就躲在这个洞里。洞里还有其他人:来此务工却没地方住的人、流浪汉、要饭的、流氓,等等。他们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叫盲流。两个小盲流在一群大盲流的威胁之下真是显得非常的小,李国凯还在一个劲儿地哭,真哭得人心烦意乱,于是又有人往这边挥拳头,表示如果小孩接着哭,他就要揍到他永远地丧失哭泣的能力。李国荣也不知道是怎么,究竟是不想让弟弟丧失哭泣的能力呢,还是不想和他一起再挨揍,他把弟弟拉在角落里,用自己的身体遮住他,然后悄悄地从怀里掏出了半个烤白薯。李国凯看着它,忘了哭。 那时候他们就靠得有这么近。那个角落黑漆漆的,非常安全。其实只是自以为的安全,因为这个水帘洞的外面不时有闪电劈过,还有路过的车灯的亮光,照亮了惨淡的一切,而白薯的香味在这个洞里像炸弹一样,李国荣紧紧地捏着拳头,要捍卫他弟弟吃白薯的权力。其他人看了他们两眼,嗤笑一声,不再追究,这是因为他们今天已经打劫过兄弟两人一次了。 李国荣仔细端详了一下,觉得弟弟和五十年前都甚至没有什么区别,他有一双非常美丽的眼睛,闭上以后的线条和睁开时一样迷人,在眼睛上方,有一道褶皱,就是这褶皱宛如一把不怎么有杀伤力的修眉刀,斜斜地刺进人心里,这可能就是兄弟俩的父母亲彼此爱得七死八活的重要原因。用修眉刀杀人需要更多的技巧。他睁开眼睛的时候,这褶皱就在眼角归纳为一道折痕,一直飞入眉梢之中。 他还有非常非常浓密的睫毛,简直有点扎手,这部分的触感犹如一只毛栗子,犹如可供情人藏身的丛林,犹如爱情本身。那之后,李国荣再也没有跟别人建立过类似的交情。当然他和苏远程一起打过仗,但那时候他已经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了,根本不怕死,而且也不认为自己会死,与在下雨的桥洞里和弟弟在一起、随时准备打架、随时准备被打死,但实际上非常害怕的时刻比起来简直有天壤之别。那之后,他再也不能爱上别人,因为别人没办法这样地和他一起出生入死,五岁和十二岁时的交情就是这么牢靠。 李国荣叹口气,把弟弟从身上剥下来,好像扒掉自己的一层皮。他有点不习惯,和鬼魂混了很久之后,惊讶地发现人居然是有重量的,不是他想推就能推开。拿李国凯来说,推开他一次,他至少还会再缠上来三次,直到李国荣屈服,要是他不屈服,他就哭;哭泣简直是两人之间特有的情趣,令李国荣欲望勃发,想起那个桥洞的晚上,下着能把整座城市卷走的大雨,他们的财产仅是被脏水沤得腐烂的草席子和半个人家扔在路边的烤白薯,两人都饿得半死,并有可能被人揍掉另外半条命,在死亡的威胁中,他尤其地珍爱着弟弟,这是他的一切。 现在他当然不会说这么奇怪的话了。身为四平八稳的老大哥,弃婴的父亲,他有社会规训给他的更得体的话要说,有人肯来捆他了,因为他此刻已经不是一无所有,也并非毫无价值。然而李国凯是个极有钱的人,用现代社会的话来说,他是个极对社会有价值的人,可他现在在这里,不惜死过一次再还魂,就为了在这里,睁开眼睛,用他朦朦的泪眼望着李国荣,好像有被抛弃的预感。他只好说:“我得上班去啊。” 李国凯吻了一下他的脸,他的目光忧心忡忡、柔情似水,时刻准备着被李国荣抛弃,也许他也只有在被抛弃的预感中才能感到真正的高潮,但即使李国荣要抛弃他,也和他本人没有关系,不过是因为他们都不再是五岁和十二岁了。 李国荣把他推开,爬起来穿衣服,李国凯也爬起来,给他一件一件地递过裤衩、裤子、衬衫、背心、领带、外套。衬衫是的确良的,这玩意儿摸起来沙沙的,手感很差,要是出了汗,就会像皮肤一样紧贴在人身上,而李国荣在厨房当然免不了出汗。然而他还是穿着这个,因为这样较体面,早二十年,还是非常时髦和珍稀的东西,现在当然不值钱了,就像他和李国凯之间的关系一样。要是早二十年找回弟弟,他一定对他很好,如果弟弟要做生意,他会倾家荡产地帮助他,如果弟弟不想做生意,他就把他藏在家里。可惜二十年过去,李国凯早就已经不需要他了,他什么都有了。 可是在什么都有了以后,却发疯地跑回到他身边来。 明捷来过一两次,是提前问好了李国凯不在的时候来的,李国凯会离开他们家那个小院,简直有点不可思议,但这是李国荣的主意。他的主意是,老这么待在家里不像话,应该给安排个工作,就发动关系,给他找了个电车司机的工作。该关系是提前已经联络好的,原本是给李奕准备,不过李奕如今怎么看都用不着了。他已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和明思打得火热,并且代行明思的权力去掺和明捷的生意,而明捷也不能阻止他掺和——李奕还有明浩和苏冬的支持。明浩觉得至少也得把这小子打扮得并非一文不名之后,才有资格染指妹妹,苏冬则看李奕的头脑比明捷多少要清醒些。而明捷就像昔日李国凯那样,跳脚大骂道:“我看你们一个个地是想气死我!”不过他的情形比李国凯要好些,因为大家都爱他,纷纷地温柔安慰。明捷气哼哼地坐在办公室里,看着本季度的财报,忽然想起了一件不相干的事情,他决定来和李国荣谈谈李国凯的事。 但坐在大伯家的客厅里,他又感到无话可说,来这里的路上,他瞬息之间就预备了三种方案,可现在一句也无法出口,只好在心里责备自己:干嘛掺和他们这些破事儿!都是群神经病!他搞不清楚的可能就是这件事:无论怎么看,李国荣都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发疯的人。他直截了当地说:“大伯,让我爸爸住在你家里,每天出去开有轨电车,这合适吗?” “用自己的双手诚实劳动,有什么不合适的?” “把这话对李奕说去吧!让他少掺和我的生意!您不明白,就算在北京天高皇帝远,没人认得他,万一,我是说万一,被媒体发现了,那时候我李明捷怎么有脸出来混?我爸爸死而复生,到北京来开电车!” “别的事情呢?”李国荣问,“被媒体发现你爸爸的尸体丢了,骨灰盒里放着一些鸡骨头,这就不丢脸?” “您别偷换概念!”明捷嚷嚷起来。“这是攸关公司声誉的大事。您把他藏在这里,预备怎么应付人口普查?说他是你的什么人?” “失散多年的亲儿子。”李国荣平静地说,因为他早就计划好了。明捷几乎气死,最生气的就是他发现这好像真的很有可行性。北京的胡同里是个人情世界,而他爸又无可奈何地拥有挥之不去的青春。他漂亮得像汇率高高在上的美元,无论是哪一年发行的哪一版都是一样地值钱,甚至越古老越值钱。明捷恨他那铜臭气,但也不得不承认他值钱。 他狂怒之下,就只好朝另一个方向使劲。北京警方破获了一个巨大的盗尸团伙,人家供述称,在香港也有业务,有好事的记者问明捷面前去,明捷皮笑肉不笑地说: “万幸是火化的!”这番豁达态度被政府当成是火葬宣传,重播了好几次。 这个犯罪团伙之所以能够被破获,乃是其不打自招。据说他们从全国各地收集尸体,远销海外,由于尸源新鲜,价格公道,信誉保证,非常畅销。不过在运输船上的一名工作人员起夜,偶然发现一道人影在船尾晃荡,此后更有种种证据说明船上闹鬼,吓得他屁滚尿流,一下船就冲到当地警局自首。不过首先,让警察相信他没有精神病就废了番功夫,此后,因为他只是组织里的下层人员,说真的提供不了多少信息,因此折腾到现在才结案。 据说那自首者很快地疯了,在法庭上一通胡言乱语,法官无办法,只好从轻发落。其实他实在是自己吓自己,那鬼影不过是其实并没有死的李国凯罢了,他老人家经过了噩梦般的经历,在船上的尸堆里死而复苏,看着周围的尸体,由于彼此贴得很近,能够闻到皮肤淡淡的腐烂气味。他们待的地方是个冷库,专门用来堆尸体的。他从冷库里爬出来,外面是货仓,堆着一些掩人耳目的货物。由于受到了这样大的刺激,他忘却了一切,只顾在船上游荡,把所有人都吓得半死。 明捷拿钱摆平了一切,让所有人再也不提起船上之闹鬼,李国荣也作出了成年人交涉的保证,把李国凯从单位领回来,从此不再叫他出门了。明捷很满意。 李奕也很满意,因为他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对明思说我爱你;苏冬很满意,因为如果明捷再头脑发热,不用她说什么,李奕自会上去和他打架;甚至连明浩都很满意,他在这桩生意里拿到了一笔相当丰厚的分红,可以用来救他半死不活的湖南鞋厂了,甚至今后用这里的利润养着那鞋厂都无所谓。 新年,大家过来陪李国荣吃年夜饭。李奕和明思发展到现在, 已极尽肉麻之能事,甚至明捷也给苏冬带来了一小束玫瑰,以尽他丈夫的本分。苏冬冷笑一声,将玫瑰掷在地下。李国荣此刻在厨房里吆喝了一声:“上——菜——四大碗儿——” 大家纷纷地拥去厨房帮他端菜。李国凯在里屋坐着,听到了动静,也走出来,看见了地上的玫瑰。小小一束,扎着粉色的缎带。这是隆冬里的红玫瑰。他把玫瑰捡了起来,环顾四周,见这个小小的房间里墙皮有点剥落,墙上的大相框底下放着五斗柜;柜子上摆着一只宋代官窑粉青釉瓶。他走过去将玫瑰插在瓶中。玫瑰半死不活的,耷拉着头颈。他凝视着玫瑰,想了想,认为它需要养分。他慢慢地钻进瓶中,用自己的胸膛环抱着它削尖了的长颈,用脸颊贴它的花苞,用手指抚摸它的刺。他融化,在瓶中自我消化成半瓶晃荡的朱红的泪水,滋润着这支被抛弃了,可他又非常喜爱的玫瑰。鬼魂的眼泪慢慢地在瓶中蒸发,它重新变得轻盈起来。像热饭菜的气息一样轻盈,可它已死了,它的泪是凉的。它环抱着它的玫瑰,它爱它——在蒸发干净之前。
===================== 煤煤的矿场。大家吃好喝好! 邮箱:[email protected]